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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安心就醫費用補助實施要點

112 年3月28日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期初學生事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保障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之身體心理健康,適時提供相關醫療費用之協助,特訂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安心就醫費用補助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第二條 補助對象及金額:

    • 本校具學籍且在學之學生,核定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原住民、新住民子女、符合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資格或經學生事務處召開審查會議認定具其他經濟或文化不利因素者。
    • 補助健保門診或急診之掛號費及部分負擔費用(不含自費項目費用),每人每月補助以3次為限。

第三條 申請期限及資格:

  • 自門診或急診看診日起6個月內,向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提出申請,當年度就診費用最遲需於12月10日前申請,逾時無法受理。
  • 申請人應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接受單月申請2次補助者,應參與學生事務處身心靈健康增能活動2小時,最遲須於申請日之次學期內完成,未完成者須於參與後始可恢復就醫費用補助之申請資格。

第四條 本要點所需經費,由「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項下支應,若計畫經費不足得暫停受理申請。

第五條 本要點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