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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教育部本(113)年9月16日臺教綜(五)字第1130094178號函辦理。

二、前揭函文指出:

(一)世界衛生組織(WHO)於本年4月建議使用COVID-19 JN.1疫苗(以下簡稱JN.1疫苗),作為2024-2025 COVID-19疫苗抗原成分,以提升對抗主流病毒株之免疫保護力,且為因應病毒演變,依據本年7月9日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決議,採用JN.1疫苗防範秋冬疫情。

(二)依據WHO、美國CDC及相關研究報告顯示,同時接種流感疫苗與COVID-19疫苗是安全的,且可提升疫苗接種率、減少就診次數及接種便利性,降低併發COVID-19及流感重症發生風險,爰衛福部自本年10月1日起提供JN.1疫苗與流感疫苗可同時(分開不同部位)接種,實施期程及開放接種對象如下:

1、第一階段(本年10月1日起):同流感疫苗第一階段實施對象。〔流感疫苗公費對象(參考網址:https://gov.tw/uAF)。〕

2、第二階段(本年11月1日起):出生滿6個月以上民眾(未列在第一階段實施對象)。

三、為防治COVID-19及保護國人健康,相關衛教資訊如下:

(一)疫苗接種之重要性及保護效益,請參考以下資料:疫苗保護力及安全性(https://gov.tw/H6R)、衛教宣導素材(https://gov.tw/aSj)請逕至衛福部疾病管制署網頁查閱或下載。

(二)有需求者亦可前往各地方政府所轄之合約醫療院所接種,接種院所資訊可至衛福部疾病管制署「COVID-19防治一網通(疫苗地圖)」(https://gov.tw/PKP)或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官網之COVID-19疫苗接種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