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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3年4月26日中市衛疾字第11300866492號函辦理。

二、請落實校園、教室及辦公室內外及其周圍地區之孳生源清除,並加強查核及管理;另請教職員工生入境及返鄉入境者,加強進行自我健康監測14天,若有登革熱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旅遊史,以利醫事人員評估後儘速通報法定法傳染病。

四、旨揭指引置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二類法定傳染病/登革熱及屈公病之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請逕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