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本(114)年10月8日臺教綜(五)字第1140106636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貫徹菸害防制法之宗旨,規劃旨揭徵稿活動,期望透過網路媒介接觸青少年與年輕族群,落實菸害防制教育,並引起民眾對菸品危害的注意和重視,參賽作品將有機會獲選為菸盒警示圖文;活動徵稿期間自即日起至本年10月31日止,請本校同仁、學生踴躍參與。
三、如有活動相關疑問,請逕洽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詹育誠先生,電話:(02)2522-0888分機617,電子信箱:erpc@hpa.gov.tw。
一、依教育部本(114)年10月8日臺教綜(五)字第1140106636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貫徹菸害防制法之宗旨,規劃旨揭徵稿活動,期望透過網路媒介接觸青少年與年輕族群,落實菸害防制教育,並引起民眾對菸品危害的注意和重視,參賽作品將有機會獲選為菸盒警示圖文;活動徵稿期間自即日起至本年10月31日止,請本校同仁、學生踴躍參與。
三、如有活動相關疑問,請逕洽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詹育誠先生,電話:(02)2522-0888分機617,電子信箱:erpc@h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