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簡稱指揮中心)
(一)確診、快篩陽性個案,實施7天居家照護期間不得入班上 課;期滿且無症狀,即可入班正常上課。
(二)與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同住之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 友」,實施居家隔離或自主防疫期間不得入班上課;期滿且無症狀,
(三)學校課程、社團及活動之師生人員,
(四)上開所列規定,仍依指揮中心最新規定辦理。
二、教職員工生出國辦理方式如下:
(一)學校學術交流及師生出國案件,
(二)出國師生回國後應依指揮中心相關防疫規定辦理。
三、教育部配發學校快篩試劑數量以達教職員工生人數的50%
四、教育部110學年度已補助各校整備照護及隔離宿舍經費,